2005年西宁市全国劳动模范先进事迹 路万元,男,汉族,高中,湟中县西堡乡青海万元工贸实业基地,农民企业家。 1985年,路万元一手创办的万元工贸实业基地,经过18年的艰苦创业和发展,到2003年,总资产达3800万元,拥有8个经济实体,年创产值175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85万元,发放职工工资240万元,实现利润150万元。用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款20余万元。自1996年以来,连续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先进私营企业”,企业及产品多次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表彰,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青海省公众形象优秀企业无投诉商品单位”,2003年8月被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青海省农牧区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本人于2003年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光荣称号,2004年荣获“西宁市劳动模范”,并连续当选为省九届、十届人大代表。 卢永华,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西宁市公安局城中交警大队 卢永华1992年9月考入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任西宁市城中区交警大队执勤中队中队长。由于工作出色、成绩突出,卢永华同志先后在1996年至2002年,连续5年被西宁市交警支队评为优秀公务员;1997年至2000年,连续4年被西宁市交警支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5月被共青团青海省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00年10月被青海省总工会授予“九五建功立业岗位能手”称号;2000年7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1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1年6月被中共西宁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1年7月被中共青海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2年1月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评为“全省交通管理先进个人”称号;2002年4月经青海省十三家执法单位评选,被授予第二届“青海杰出青年卫士”称号;2003年7月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3年9月被西宁市人民政府评为“西宁市十佳优秀公务员”称号,2004年荣获“西宁市劳动模范”。 马爱萍,女,回族,中共党员,大专,西宁市玉井巷小学教师。 马爱萍同志于1990年分配到西宁市南山路小学任教,小学高级教师,她在教育战线上一直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在教学一线上发挥着自己的特长,积极投身于教改之中,受到了领导的好评,老师们的公认,学生们的爱戴,家长们的赞扬,先后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西宁市教育教学新秀”、“城中区教育明星、多次被评为“省、市、区级优秀少先大队辅导员”,连续四年评优,2002年被授予“全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的光荣称号,2004年荣获“西宁市劳动模范”。 李永莲,女,汉族,中共党员,高中,西宁市社会福利院院长 李永莲同志自1998年担任社会儿童福利院院长、党支部书记以来,坚持以院为家,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用自己的执着、真诚、热情和关爱,赢得了老人的赞誉和孤残儿童的亲情,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职工的拥护,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多次被评为省、市民政系统先进个人。几年来,先后花费70多万元在省内外医院给残疾儿童做了肢体矫正、心脏等手术。带领职工和孤、老、残、幼,去广场、上街道、下厂矿进行义演义卖宣传活动,共接受社会各界款物捐助合计60余万元。为拓展收养渠道,李永莲同志积极与中国收养中心联系,开展涉外收养,先后有44名儿童被美国、荷兰等国家庭收养,有10名儿童被省内外家庭收养,2004年荣获“西宁市劳动模范”。 郭晓华,女,西宁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一队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 郭晓华同志自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坚持以队为家,发扬公交人勇于吃苦、甘愿奉献的精神,默默地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用自己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生产者”,1995年被评为西宁市“青年岗位能手”,1997年被评为青海省“青年岗位能手”、2000年被团中央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2001年被西宁市政府命名为“十大女杰”和市“三八红旗手”,市交通局授予“党员标兵车组”,2002年被青海省政府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2003年3月被团中央、中央文明办、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2——2003年度文明市民”荣誉称号;2004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2004年荣获“西宁市劳动模范”。 郭艳荣,女,汉族,西宁市城中区饮马街办事处滨河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郭艳荣同志在滨河路社区居委会工作期间,于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获得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2002年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计生局举办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荣获“好媳妇’’称号;2003年荣获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评为西宁市城中区饮马街办事处“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青海省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先进个人”,2005年被青海省西宁市妇联授予“十大女杰”、“三八红旗手”称号;荣获青海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她的先进事迹在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青海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作了专题巡回报告,引起了强大的反响,事迹感人至深,发人深醒,省委、省政府向各级党组织、政府做出了向郭艳荣同志学习的决定。 |